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2018年秋季-2020年春季教材供应商入校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秋季-2020年春季教材供应商入校经营权
二、项目编号:LSZZB201801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 范围包括:供应正式出版教材的运输、发放、零售,以及讲义和自编教材的代发放、代零售和相关的售后服务等(残缺、倒装、污损、缺页教材的调换,负责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教材的补订)。
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服务时间:2018年秋季-2020年春季(共四次)
4. 服务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定位置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分支公司,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2017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发放及结算能力。)
6.参加此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 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质;
12.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5.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1日(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9:30分
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112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