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更换及维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

发稿时间:2018-09-12 作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2976

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消火栓更换及维修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招标文书编号:LSZZB2018020

2、招标项目内容:校园消火栓更换及维修项目

3、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03招投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投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5、联系人:夏老师  

6、联系电话:0518-85899656

7、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此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该投标活动。

(三)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合法资格。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3月~2018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标时间:2018年9月18

9、开标时间:2018年 9月21日上午9:30(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112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10、投标文件递交: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A303室招投标办公室。

11、标书售价及要求::200元/套,售后不退。

1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前交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

  名: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龙河支行。

  号: 1107020009000031894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确认后将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交于投标文件接收人),确认地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玖兴楼财务处。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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